具有這10個方面負面行為的人員不能進" 兩委 " 班子:
①被判處刑罰,、現(xiàn)實表現(xiàn)不好的,;
②欺壓群眾,、橫行霸道、群眾反映強烈,,涉及 " 村霸 " 村鬧,、宗族惡勢力、黑惡勢力的,;
③參加邪教組織,,從事地下宗教活動,組織封建迷信活動的;
④受到黨政紀處分尚未超過有關任職限制期限,,以及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,;
⑤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、威脅,、欺騙,、賄賂等違法手段參選的;
⑥長期無理上訪或組織,、蠱惑群眾上訪,,影響社會穩(wěn)定的;
⑦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名單的,;
⑧道德品行低劣,,在群眾中影響較壞的;
⑨原村(社區(qū))干部近 3 年內(nèi)被責令辭職和民主評議連續(xù)兩次不稱職的,;
⑩患有嚴重疾病,,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。